
公告日期:2021-08-12
2021 8 12
重要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与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经认购、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5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14号文同意注册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为本次债券项下的首期发行,发行规模30.00亿元,已于2020年6月23日发行完成。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17.20亿元,已于2021年3月15日发行完成。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三期发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2.80亿元(含12.80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全称为“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筑城02”,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二、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等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截至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净资产为6,842,408.66万元;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54.71%,发行人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净利润为5.58亿元(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审计报告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算术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的发行及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三、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债券作为一种固定收益类产品,其二级市场价格一般与市场利率水平呈反向变动。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釆取固定利率形式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未来利率发生变化,可能会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水
平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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