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9
关于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1 建银 02 债券代码:188362.SH
债券简称:22 建银 01 债券代码:185545.SH
债券简称:22 建银 02 债券代码:185546.SH
债券简称:22 建银 03 债券代码:185986.SH
债券简称:22 建银 05 债券代码:137756.SH
债券简称:22 建银 07 债券代码:137963.SH
债券简称:22 建银 08 债券代码:137964.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1建银02、22建银01、22建银02、22建银03、22建银05、22建银07、22建银08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1月8日披露的《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变更前审计机构名称及其履职情况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1981年11月8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原审计机构履职情况:在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反映发行人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
(二)变更原因、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1、变更原因
鉴于此前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项下的合同业务已履行完毕,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担任发行人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发行人通过服务采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新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2、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发行人变更审计机构已经内部决策流程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计机构选聘程序,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新任审计机构情况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1年1月24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新任审计机构资信和诚信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证券法》要求进行证券服务业备案,能够满足发行人相关财务审计的要求,资信和诚信情况良好。此次变更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发行人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
(五)工作移交办理情况
发行人已就变更会计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