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9
债券代码:185948.SH 债券简称:22 特房 0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出售转让及无偿划转资产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5 年 3 月 19 日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及《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特房”、“特房集团”、“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3652 号),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项下,发行人发行了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简称“22 特房 03”)。
二、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就资产出售转让及无偿划转事项公告了《厦门经
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转让及无偿划转资产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背景
厦门特房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收到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资委”)《关于波特曼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通知》(厦国资产〔2025〕45 号),为进一步推动聚焦主责主业发展,提升资产运营管理效率,厦门特房拟将波特曼财富中心对外出售转让及划转,具体方案如下:
厦门特房拟将波特曼财富中心 A 栋完整办公楼及负二层停车位按账面净值出售转让给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业集团”)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上述资产价值为 10.4 亿元(不含税,其中涉及的原应由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回购的 137 个车位按经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的建设成本转让),不含税交易价格为 10.4 亿元,交易预计产生损益 0 亿元。
厦门特房拟将波特曼财富中心 B 栋部分楼层、负一层 84 个停车位、负三层
137 个停车位按账面净值出售转让给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资本公司”)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上述资产价值为 1.6 亿元(不含税,其中上述车位系原应由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回购,按经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的建设成本转让),不含税交易价格为 1.6 亿元,交易预计产生损益 0 亿元。
厦门特房拟将波特曼财富中心 B 栋剩余楼层、裙楼、负一层剩余停车位、负三层剩余停车位按账面净值无偿划转至资本公司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相关资产价值为 20.36 亿元;并将与波特曼财富中心关联的抵押贷款 5.4 亿元及基准日后利息一并划转,由资本公司承担还款等全部义务。
本次交易所涉买卖双方和资产划转税金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的情况
1、转让方: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6 年 6 月 8 日
注册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 86 号地铁大厦 B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庄健
注册资本:256,364.437363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道路、桥梁、隧道、码头、仓储、市场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3、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经纪与代理;4、从事酒店业、物业管理、监理、证券业、贸易的投资;5、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制品、百货、五金交电;6、批发机械电子设备;7、建筑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
控股股东: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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