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14
关于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1 号 A 座五十一-五十三层
竞得 2022TP03 项目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14 日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特房”、“特房集团”、“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注册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签发“上证函[2020]514 号”文,同意
发行人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49.70 亿元(含 49.7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项下,发行人发行了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20 厦特 0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3181 号),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6.13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项下,发行人发行了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21 特房 01”)、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21 特房 03”)和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简称“21特房 0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3652 号),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项下,发行人发行了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简称“21 特房 05”)、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2 特房01”)、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简称“22 特房 02”)、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简称“22 特房 03”)。
二、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20 厦特 02
债券名称: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20 厦特 02。
债券代码:167922。
发行主体: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5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25%,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2 年保持不变;
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1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票面年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固定不变。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 年 10 月 23 日。
付息日期: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0 月 23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发行人行使赎
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21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0 月 23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21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0 月 23 日(如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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