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9 09:24:24 股吧网页版
185943: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8


财务报表附注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的主要投资主体及国有资产的经营主体,兼有地方政府投资控股公司和为投资项目融资的职能。公司
前身是 1988 年 10 月成立的四川省能源交通投资公司。1991 年 4 月 17 日根据川府函
[1991]120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省计经委将四川省能源交通投资公司改为省投资公司的
请示的批复》,更名为四川省投资公司。1996 年 4 月 12 日,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
四川省投资集团公司的通知》(川府函[1996]176 号),四川省投资公司与四川省巴蜀电力公
司等单位合并组建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 8 月 24 日,本公司根据《四川省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批复》(川国资改革[2017]41 号),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 亿
元。2022 年 8 月 15 日,本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四川省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
决策部署,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持有的本公司 10%股权(实缴金额)无偿划转至四川省财政厅,无偿划转后四川省财政厅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 10%,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 90%,
本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123391

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晓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 1 号 1 单元

注册资本:1,000,000.00 万人民币

(二)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投资管理行业,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企业管理服务;进出口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母公司以及集团总部的名称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最终控制人均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营业期限

公司营业期限自 1996 年 6 月 26 日至无固定期限。

(五)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估计编制。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将持续经营,不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 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三)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