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0 14:12:35 股吧网页版
18591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0


债券代码:185471.SH 债券简称:22 蓉产 01
债券代码:185912.SH 债券简称:22 蓉产 K1
债券代码:137703.SH 债券简称:22 蓉产 K2
债券代码:137945.SH 债券简称:22 蓉产 0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二零二四年四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10月修订)》、《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
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作为“22 蓉产 01”、“22 蓉产 K1”、“22 蓉产 K2”和
“22 蓉产 02”(以下统称“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华泰联合证券”)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一)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其履职情况

发行人原会计师事务所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所”)。

大信会所在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履职情况正常。

(二)变更原因、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因原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届满,根据发行人业务发展需要,已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担任发行人 2023-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已通过发行人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约定。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管云鸿、杨荣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新任会计师事务所资信和诚信情况

中审众环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从业人员近一年不存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监会或其他监管部门限制执业的情形。

(五)工作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变更前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移交办理已完成。

(六)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时间

中审众环履职服务时间自正式开展发行人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起。二、影响分析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发行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22 蓉产 01”、“22 蓉产 K1”、“22 蓉产 K2”和“22
蓉产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