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8
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度
众环审字(2025)0203009号
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3
二、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1-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6
财务报表附注 1-37
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 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
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取得天津市自
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5LN8Q21
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80.00 亿元人民币。企
业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
2 号楼-5、6-30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8 层。法人代表:
郑则鹏。
(二) 企业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融资租赁服务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
理及维修;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母公司以及集团总部的名称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国新资本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四)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经本公司决策机构同意批准报出。
(五) 营业期限
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从 2016 年 11 月 28 日至 2046 年 11 月 27 日。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
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
了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
信息。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二)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负债、衍生金融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外,其余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
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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