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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9 23:10:06 股吧网页版
185895: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29


债券简称:21 新钢 01 债券代码:175973.SH
债券简称:22 新钢 01 债券代码:185895.SH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 B7 栋 401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之受托管理协议》、《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新钢集团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次划转背景

2022 年 4 月 23 日,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或“发
行人”)的控股股东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国控”),与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控股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签署《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江西国控将向中国宝武无偿划转其持有的新钢集
团 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划转”)。具体情况详见新钢集团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22 年 10 月 16 日,江西国控与中国宝武签署《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关于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调整本次划转基准日和净资产数额。具体情况详见新钢集
团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发布的《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进展情况

1、本次划转事项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办理完成股东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后,中国宝武持有新钢集团 51%股权,成为新钢集团控股股东。鉴于中国宝武系国务院国资委控股,新钢集团实际控制人由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江西国控持有新钢集团股权的比例由 100%降至 49%。

2、中国宝武成为新钢集团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成为新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79,110.10 万元,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开展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2021 年末,资产总额约人民币 11,170.8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人民币3,093.68 亿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约人民币 9,722.58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人民币 193.18 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21 新钢 01”、“22 新钢 0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
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了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本次划转事项的进展以及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和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之受托管理协议》、《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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