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4
债券代码:185683 债券简称:22东兴G1
债券代码:185857 债券简称:22东兴G2
债券代码:137930 债券简称:22东兴G5
债券代码:138563 债券简称:22东兴G6
债券代码:115601 债券简称:23东兴G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年第六次重大事项
(发行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以下简称“22东兴G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2东兴G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以下简称
“22东兴G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五期)(以下简称“22东兴G6”)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3东兴G1”)的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公告及相关文件等,由“22东兴G1”、
“22东兴G2”、 “22东兴G5”、“22东兴G6”和“23东兴G1”的债券受托管理
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22 东兴 G1”、“22 东兴 G2”、 “22 东兴 G5”、“22
东兴 G6”和“23 东兴 G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上述债券持有人
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国银河
证券现就发行人涉及的重大事项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次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发布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对
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关程序,拟聘任毕
马威华振为发行人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行人已就会计师
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
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格。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 人,注册会计师
1,12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
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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