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2
债券代码:185683 债券简称:22东兴G1
债券代码:185857 债券简称:22东兴G2
债券代码:137930 债券简称:22东兴G5
债券代码:138563 债券简称:22东兴G6
债券代码:115601 债券简称:23东兴G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3年第十三次重大事项
(发行人重大诉讼调解)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以下简称“22东兴G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2东兴G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以下简称
“22东兴G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五期)(以下简称“22东兴G6”)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3东兴G1”)的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公告及相关文件等,由“22东兴G1”、
“22东兴G2”、 “22东兴G5”、“22东兴G6”和“23东兴G1”的债券受托管理
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22 东兴 G1”、“22 东兴 G2”、 “22 东兴 G5”、“22
东兴 G6”和“23 东兴 G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上述债券持有人
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国银河
证券现就发行人涉及的重大事项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发布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调解
公告》,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上海金融法院出具泽达易盛案(以下简称“本案”)
民事调解书。
发行人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发行人为 12 名被告之一。
涉诉金额:各被告应向全体原告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律师费损
失及通知费损失总计人民币 285,109,589.62 元,其中发行人与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等被告于《民事调
解书》正式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原告投资者支付赔偿款人民币
155,139,143.72 元。
是否会对发行人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发行人已就本案足额计提预计负债,
本事项将减少发行人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相应减
少发行人净资产。
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2 号),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诉讼进展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号),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披露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号)。2023
年 12 月 26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3)沪 74
民初 669 号),相关信息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诉讼当事人、案由及诉讼方式
原告:郑豪锋、胡邦伟等 7,195 名投资者
代表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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