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30
江苏省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
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2023年6月
重要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自于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第一节 受托管理的债券概要
截至2022年末,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由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20信保Y1、22信保Y1和22信保Y2,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债券简称 20信保Y1 22信保Y1 22信保Y2
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 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
债券名称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司债券(第一期)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 (第二期)
核 准 文 件证监许可[2020]2320号,不证监许可[2020]2320号,不证监许可[2020]2320号,不
和 核 准 规超过30亿元 超过30亿元 超过30亿元
模
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基础期限为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为3年,在约定的
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在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
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
债券期限 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
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在发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在发
的基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
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额兑付时到期。 额兑付时到期。
则全额到期兑付。
发行规模 15亿元 10亿元 5亿元
债券利率 4.20% 3.15% 2.89%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
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
次。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将次。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将次。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将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还 本 付 息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方式 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
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
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的相关规定办理 的相关规定办理 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为2021年11月5日至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间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间
2023年11月5日(如遇法定每年的6月1日(如遇法定节每年的10月19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将顺延至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该日期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
付息日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间不另计息);若发行人行期间不另计息);若发行人
息);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使递延支付利息权,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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