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元
一、本集团基本情况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是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交
集团”)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
大街85号,总部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中交集团为本
公司的母公司和最终母公司。
中 交集团是 根据国务 院国 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 员会 (以 下称 “国 资委 ”) 于 2005年 7月 12日按
《关于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与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改革
[2005]703号)的批准,由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与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以新设合并
方式重组建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2月8日,中交集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
京市成立。
根据国资委于2006年8月16日《关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整体重组并境内外上市的批
复》(国资改革[2006]1063号)的批准,并经本公司创立大会于2006年9月29日批准签署的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确定的重组方
案,中交集团出资组建本公司。
经批准,本公司于2006年10月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正式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1,080,000万元。
经本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由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国合字
[2006]25号文《关于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本公
司于2006年12月15日完成了向境外投资者首次发行350,00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
的工作,并于2006年12月22日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完成了增发52,500万股的境外上市
外资股H股股票的工作,共计发行H股股票40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经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普
华永道中天验字[2007]第023号验资报告审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后注册资本
增加至人民币1,482,500万元。
经本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由股东大会批准,根据国资委[2011]185号文《关于中国交通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换股吸收合并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问题的批复》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25号文《关于核准中国交通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本公司于2012年3月
9日完成了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上市并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之子公
司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路桥建设”)。本公司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1,349,735,42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更
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035号验资
报告审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6,174,735,425元。
于2020年,本公司回购并注销H股股份合计9,024,000股,本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人民币
16,165,711,425元。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元
一、本集团基本情况(续)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称“本集团”)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以沿海、内河港口工程和以公路、
铁路、桥梁、隧道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以基建疏
浚、维护疏浚、吹填疏浚和环保疏浚为主的疏浚业务;以及国际工程承包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决议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
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六。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
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