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5-17 17:53:52 股吧网页版
18579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17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01 号)注册通过。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五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2、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39,135,413.7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
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71.8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5.11%);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810,221.80 万元(2019 年、2020 年及2021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重新定价周
期”),在每 3 个计息年度(即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品种二以每5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重新定价周期”),在每 5 个计息年度(即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的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
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6、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60%-3.60%,品种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00%-4.0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询价簿记,
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
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申请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9、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