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6
关于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G18 京 Y4 债券代码:136914.SH
G19 京 Y2 155887.SH
21 京投 Y1 175943.SH
21 京投 03 188987.SH
20 京投 04 175532.SH
GC 京投 01 175791.SH
21 京投 02 188689.SH
22 京投 01 185238.SH
22 京投 02 185792.SH
22 京投 Y1 137723.SH
22 京投 Y2 138506.SH
23 京投 02 115077.SH
23JTYK01 115827.SH
23JTYK02 240010.SH
21 京投 01/21 京投债 01 152985.SH/2180306.IB
23 京投 03/23 京投债 02 270087.SH/2380238.IB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1、债券总额:21亿元。
2、债券余额:21亿元。
3、债券期限:5+N年。
4、起息日:2018年11月23日。
5、付息日:为每年的11月23日(如遇非交易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6、兑付日:若在某一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重定价周期的第M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遇非交易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7、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8、募集资金用途:结合公司用款需求,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中界定的,且经上交所认可的绿色项目认证机构认证的绿色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二)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1、债券总额:20亿元。
2、债券余额:20亿元。
3、债券期限:5+N年。
4、起息日:2019年9月11日。
5、付息日:每年的9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6、兑付日:若在某一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重定价周期的第M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遇非交易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7、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8、募集资金用途:结合公司用款需求,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中界定的,且经上交所认可的绿色项目认证机构认证的绿色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总额:33亿元。
2、债券余额: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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