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30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2 年半年度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民委员会、
张家港市永泰轧钢厂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1994 年 1 月 31 日在张家港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142194488F。公司注册地: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法定代表人:吴耀芳。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700.00 万元,其中:南丰镇永联村民委员会出资人民
币 14,9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张家港市永泰轧钢厂出资人民币 3,740.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20%。设立出资已经苏州天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和验字(2002)第396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4 年,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张家港市永泰轧钢厂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
份转让给吴栋材、吴耀芳、陈华斌、杨玉飞、黄均时五位自然人,其中:转让给吴栋材人民
币 1,68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转让给吴耀芳人民币 93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
转让给陈华斌人民币 37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转让给杨玉飞人民币 374.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2%;转让给黄均时人民币 37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此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不变。
2005 年,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8,70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42,500.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3,800.00 万元,由南丰镇永联村民委员会出资,本次增资已经苏州天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和验字(2005)第 35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7 年,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南丰镇永联村民委员会将其持有的公司 18.2%
股权转让给张家港市永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给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24%股权转让给张家港市永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此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不变。
2009 年,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2,50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77,500.00 万元。其中: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 19,375.00 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25%;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委会认缴人民币
18,600.00 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24%;张家港市永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18,600.00 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24%;张家港市永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14,105.00 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18.20%;吴栋材认缴人民币 3,069.00 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3.96%;吴耀芳认缴人民币 1,705.00 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2.20%;杨玉飞认缴
人民币 682.00 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0.88%,黄均时认缴人民币 682.00 万元,占新增注
册资本的 0.88%;陈华斌认缴人民币 682.00 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0.88%,本次增资已经张家港华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张华会验字(2009)第 14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5 年 4 月 13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民委员会将其股权全
部转让至永联村经济合作社,吴耀芳、吴栋材、陈华斌、杨玉飞、黄均时将其持有的股权全额转让至张家港市永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此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120,000.00 万元,其中: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00%;南丰镇永联村经济合作社出资人民币 28,8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4.00%,张家港市永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28,8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4.00%;张家港市永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21,8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8.20%;张家港市永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0,5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8%。
2017 年 12 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 120,000 万元减少至 80,560 万
元,其中:南丰镇永联村经济合作社减资 13,800 万元,张家港市永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减资 13,800 万元,张家港市永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减资 11,840 万元。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源评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