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5
18578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85290.SH 债券简称:22 开源债
债券代码:185784.SH 债券简称:22 开源 01
债券代码:137707.SH 债券简称:22 开源 02
债券代码:115060.SH 债券简称:23 开源 01
债券代码:115988.SH 债券简称:23 开源 02
债券代码:240294.SH 债券简称:23 开源 03
债券代码:240642.SH 债券简称:24 开源 01
债券代码:240731.SH 债券简称:24 开源 02
债券代码:240962.SH 债券简称:24 开源 0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监管措施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
基金小镇 B7 栋 401)
2024 年 10 月
声 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开源证券”)提供的资料和数据。
一、行政监管措施情况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债券承销业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根据《决定》,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募集说明书中存在误导性陈述。二是在承销多项绿色债券时未审慎核查把关,造成债券发行人依托虚假、无收益或有明确资金来源且即将建成等项目违规融资、重复融资,约定用于绿色项目的资金被挪为他用。三是在多个投行项目中质控核查把关不严。上述情况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13号)第七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七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等规定。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
三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在 2024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期间,暂停债券承销业务。
公司正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要求,对上述事项进行整改。
二、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短期内将对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产生影响。但公司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风控指标满足监管要求,资产负债结构和经营获现能力保持稳定,财务状况良好,相关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 “22 开源债”、“22 开源 01”、“22 开源 02”、“23 开源
01”、“23 开源 02”、“23 开源 03”、“24 开源 01”、“24 开源 02”、“24 开源 03”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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