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23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15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
增信情况 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5 层)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
27 层及 28 层) 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或者有异议的,应当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本期债券上市前,截至 2021 年末,合并口径下,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1,246,326.55 万元。最近三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
别为 82,588.74 万元、83,379.88 万元和 384,746.30 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
可分配利润为 183,571.64 万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按照合理利率水平计算,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预计足以支付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
(二)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774,725.10 万元、939,603.33 万元和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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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