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6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1、经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2,464,678.3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54,423.33万元(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的发行及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2、发行人所从事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存在前期投资大、回收期较长等特点。受宏观经济环境及政策调控、房地产开发投资及销售进度影响,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11,481.01万元、736,107.40万元和271,178.80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呈下降趋势,若发行人未来销售资金不能及时回笼、融资渠道不畅或不能合理控制融资成本,将对公司有息债务的覆盖保障能力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3、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资产负债率较高的特点。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6.92%、74.32%和71.64%,扣除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2.47%、58.57%和55.89%。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发行人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1.15、1.25和1.01;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 年末,流动比率分别是1.62、1.62 和1.83,速动比率分别是0.49、0.66和0.61,EBITDA利息倍数与速动比率均处于较低水平。若未来房地产市场出现重大波动,可能对公司销售情况及资金回笼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紧张,财务风险加大,因而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4、截至2021年末,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合计为3,299,401.67万元。发行人有息债务总额较大,未来若房地产行业形势或公司的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较大规模的有息负债将使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5、近年来,公司加大对重点一、二线城市房地产投资开发力度。截至2021年末,公司的主要项目集中于上海、合肥、杭州、宁波、深圳、重庆等一、二线城市,房地产业务非一、二线金额占比为19.64%。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对三、四线城市项目的去化力度,业务聚焦重点一、二线城市房地产投资开发。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保持去化力度和提高去化水平,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6、房地产行业受宏观经济和宏观政策的影响较大,为保持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政府可利用行政、税收、金融、信贷等多种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近年来,我国政府针对房地产行业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从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供应土地的及时开发利用等多个方面进行调控,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了较大影响。房地产调控政策及未来宏观政策的出台或调整,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及发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7、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112,820.51万元、75,039.50万元和251,258.01万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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