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17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第二期)(可持续挂钩)发行公告
发行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长江电力”)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0 亿元(含 15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69 号”文核准。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可持续挂钩)(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
2、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的净资产为 1,902.88 亿元(截至 2021 年合并审计报告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47.05 亿元(2019年-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本期债券无担保。
4、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5、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40%-3.40%。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
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2 年5 月 18 日(T-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主体评级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9、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债券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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