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至六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 企业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铁建”)出资组建,于 2011 年 5 月成立。本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40057317581XJ,注册地为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珠道 169 号 4501 办公,组织形式
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地址为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珠道 169 号中国铁建大厦 40-42
层,法定代表人高治双。
本集团于 2011 年 5 月注册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000,00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铁建已实际对本集团出资人民币 10,538,792,951.26 元。2019 年
12 月,根据本集团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本集团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2,067,086,051.26 元,同时,尚未实缴到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528,293,100.00 元不
再由中国铁建缴付,改由第三方投资者缴付。2019 年 12 月,根据中国铁建、本集
团与若干第三方投资者签订的《投资协议》,第三方投资者以现金的方式对本集团进
行增资,增资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1,528,293,100.00 元,增资完成后,本集团注册资本
变更为人民币 12,067,086,051.26 元。
(二) 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集团所属行业为:投资与资产管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造价咨询
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 母公司以及集团总部的名称
本集团的母公司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
公司。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的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
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公司自本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
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1-6 月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釆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本财务报表
的最近一期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
(二)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特别说明的计价基础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
则。
(四)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
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为基础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合并方在合
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
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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