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11
债券代码:185704.SH 债券简称:22 首股 01
债券代码:185769.SH 债券简称:22 首股 02
债券代码:185910.SH 债券简称:22 首股 0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和公司
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首开股份”)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 “22首股01”、“22首股02”和“22首股03”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于2025年6月7日披露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披露累计涉案的金额:142,452.82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案件金额为77,787.0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金额合计为64,665.73万元。
●上市公司所处诉讼地位:原告、被告、申请人、被申请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作出最终判决,目前尚无法判断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进诉讼及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人民币142,452.82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0%。
1、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案件一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昌平法院”)送达的起诉状等诉讼材料。北京市昌平一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对公司提起
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1)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市昌平一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平一建”或“原告”)
被告: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开股份”或“被告”)
2)案件事实
2017年6月,原告与被告签订《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原告承接位于昌平区东小口镇G05-3、G08-1地块居住小区及配套公建项目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程。后原告与被告又分别签订了《昌平区东小口镇G05-3、G08-1地块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昌平区东小口镇G05-3、G08-1地块居住小区及配套公建项目总承包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目前案涉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因双方对工程款结算及支付存在争议,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支付相关款项。
3)原告诉讼请求
①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尾款73,507,880.74元;
②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欠付工程价款利息(以73,507,880.74元为基数,按1倍LPR标准,自2021年11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暂计至2025年3月25日为8,848,817.43元);
③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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