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4
债券代码:185745.SH 债券简称:22 华电 Y2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不行使续期选择权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
完成发行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本品种债券”),根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设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即将本期债券全额兑付。
为保证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22 华电Y2。
3、债券代码:185745。
4、发行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品种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
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当期票面利率为 3.10%,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
周期,本期债券在首个周期内票面利率固定不变。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 个基点。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8、起息日:2022 年 4 月 28 日。
9、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2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27 日,若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债券期限将延长 1 个周期。本期债券
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4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
10、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续期选择权行使基本情况
本期债券第 1 个周期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到期日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债券第 1 个周期末,公司决定
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即在 2025 年 4 月 28 日将本期债券全额兑付。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
联系人:胡娟
联系电话:010-83566184
2、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系人:王宏泰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