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5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2020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发行人的普通债之后、先于发行人的股权资本;与发行人已经发行的和未来可能发行的其他次级债券处于同一清偿顺序。除非发行人结业、倒闭或清算,投资者不能要求发行人提前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债项评级为 A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
为 1,263,616.98 万元(2021 年 9 月末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发行
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9,251.21 万元(2018 年度、2019年度和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二、发行人的大部分收入和利润来源于与证券市场高度相关的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盈利水平易受证券市场周期性、波动性影响而出现波动。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最近一期,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3,471.39 万元、54,105.27万元、70,176.96 万元和 71,568.38 万元。为降低对传统业务的依赖,减少证券市场周期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发行人积极开展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等创新业务,谨慎、稳健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三、证券行业资金密集性的特点决定证券公司必须保持较好的资金流动性,并具备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防范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较高。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扣除客户资金存款)、结算备付金(扣除客户备付金)、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157,417.61 万元、74,445.02 万元、397,137.88万元、2,230,543.76 万元、448,038.14 万元,合计达 3,307,582.40 万元,占总资产(扣除客户资金存款及客户备付金)的比重为 84.29%。同时,发行人资信状况优良,可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发行证券等外部融资渠道满足发行人的资金需求。但是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创新业务的逐步开展,发行人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将持续增加,若未来证券市场出现急剧变化、自营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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