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0 14:05:00 股吧网页版
185733: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5年提前摘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0


债券代码:185733.SH 债券简称:22 芜湖 02
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5 年提前摘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金兑付日:2025 年 5 月 19 日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8 日

提前摘牌日:2025 年 5 月 29 日

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由于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根据《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5 年
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等,在 2025 年 5 月 19 日兑付本期债券
剩余全额本金及 2024 年 5 月 17 日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期间相应
利息,将在 2025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为保
证本次提前摘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22 芜湖 02

3、债券代码:185733.SH

4、发行人: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20 亿元

6、债券期限:3+2 年,附设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3.13%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至 2027 年 5 月 16 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5 月 17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提前摘牌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债券回售资金付款通知书》,“22 芜湖 02”债券持有人已于回售登记
期(2025 年 3 月 27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
部“22 芜湖 02”登记回售。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2 芜湖 02”(债券代码:
185733.SH) 回 售 数 量 为 2,000,000 手 , 回 售 金 额 为
2,000,000,000.00 元。根据 2025 年 4 月 1 日发行人出具的《芜湖
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5 年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发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
债券不进行转售,本期债券注销金额为 2,000,000,000.00 元。因此,本期债券将提前摘牌。

三、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4 年 5 月 17 日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

2、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3.13%,每手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 1,000.00 元,派发利息为31.30 元(含税)。

3、原债券到期日:2027 年 5 月 17 日

4、资金兑付日:2025 年 5 月 19 日

5、债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8 日

6、提前摘牌日:2025 年 5 月 29 日

四、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

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