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02
债券代码:185704.SH 债券简称:22 首股 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22首股01”实施转售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五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托管理人”)编制。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1、债券名称: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2 首股 01。
3、债券代码:185704。
4、发行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23.2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3.59%,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至 2027 年 4
月 20 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间每年的 4 月 21 日;如发行人行
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4 月 21 日;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4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计息)。
二、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其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发行人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下调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综合市场利率水平及发行人实际资金需求等因素,发行人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拟下调本期债
券其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下调票面利率至 3.30%,即 2025 年 4 月 21 日至 2027 年 4
月 20 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3.30%。
(二)本期债券回售情况
中金公司作为 22 首股 01 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审慎、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 22 首股 01 转售申请进行了审慎的核查。根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22 首股 01”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25
年 3 月 10 日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2 首股 01”登记回
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 元/张)。22 首股 01 的回售登记期为 2025 年 3 月 10
日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限交易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2 首股 01(债券代码:185704.SH)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 1,060,000 手,回售金额为 1,060,000,000.00 元。
(三)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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