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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08 09:13:19 股吧网页版
185664: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08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 提 示

1、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91 号”注册。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2、发行人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1.11 亿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债券网下询价情况确定最终发行利率和发行规模。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最终确定的发行规模,可以满足发行人最终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从而使得本期债券满足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本期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7、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60%-3.60%(包含上下限)。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8、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
询价簿记,并根据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
(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0、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债券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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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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