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内容
审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防一伪一编一码: 31000003202297056Z
被审计单位名称: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审一计一期一间: 2021年度
报一告一文一号: 众会字(2022)第04035号
签字注册会计师: 曹磊
注一师一编一号: 310000030105
签字注册会计师: 310103199111044021
注一师一编一号: 梁雯晶
事一务一所一名一称: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一务一所一电一话: 021-63525500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9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楼
事一务一所一地一址:
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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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众会字(2022)第 04035 号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公司利润表、公司现金流量表、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申能集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申能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申能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申能集团、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申能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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