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1
债券简称:22 华宝 01 债券代码:185644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9 层西区)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验区浦电路 370 号 2、3、4 层)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华宝投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2623 号)。
2、本次发行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48 亿元(含 48 亿元)。本次债券
分期发行,已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完成首期发行,发行规模 35 亿元,华宝投资
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批文下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3 亿元(含 13 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本次债券拟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A.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B.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C.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A.金融资产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B.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上述第(1)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上述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等;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需要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专业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债项评级,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截至 2021 年末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为 2,668,445.40 万元。本期
债券上市前,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40,125.30 万元、50,142.02 万元及 48,382.71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79,550.01 万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