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目录 页次
合并资产负债表 3-4
合并利润表 5
合并现金流量表 6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7-8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9-10
母公司利润表 11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2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3-14
报表附注 15-80
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国有控股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9 月 18 日,
注册资本为 10.6985 亿元,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0143031891P,法定代表人:刘军,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一号。
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制造、加工、安装:电视机、彩色显示器;小型车停车服务;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汽车及汽车配件,视频产品,音响设备,数字电子计算机,电子计算机显示终端设备,家用电器,电话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及设备,电子元件,电子器件,广播电视配套设备,卫星广播电视设备,电子仪器仪表,自动化仪表系统,电子乐器,电源设备,机电设备,本公司成员厂生产所需的设备,原辅材料;新能源技术、微电子技术的开发,物业管理,汽车租赁,汽车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以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本公司母公司为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资本公司),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为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经营期限为 1995 年 9 月 18 日至长期。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
况。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二)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四) 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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