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31 15:58:48 股吧网页版
18563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西电01”关于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31


债券代码:185630.SH 债券简称:22西电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2西电01”关于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5年3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电子”、“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说明文件和相关资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回售行权情况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85630

2、债券简称:22西电01

3、回售登记期:2025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4日

4、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 10 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2025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4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回售撤销业务。

8、回售资金兑付日:2025年4月11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9、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发行人利率选择权情况

根据《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决定在“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

根据发行人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下调126个基点,即2025年4月11日至2027年4月10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2.39%(本期
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投资者回售情况

根据《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22西电01”债券持有人可于回售登记期(2025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4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2西电01”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2西电01”(债券代码:185630)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680,000手,回售金额为680,000,000元。

二、本期债券转售条款及受托管理人核查事项

(一)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2西电01”回售实施公告》,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发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于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5月13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额不超过680,000,000元。

(二)关于本期债券回售及转售合规性的核查

经核查,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及转售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用风险管理》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