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9 08:54:39 股吧网页版
185630: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8



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 318146号

目录

审计报告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121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西湖电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西湖电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西湖电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西湖电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西湖电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143031891P

法定代表人:刘军

设立日期:1995 年 09 月 18 日

注册资本:26,600.00 万元

经营期限:1995-09-18 至长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一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 25 户,详见本附注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2022年度合并范围减少3家,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制造、加工、安装:电视机、彩色显示器;服务:小型车停

车服务。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汽车及汽车配件,视频产品,音响设备,数字电子计算机,电

子计算机显示终端设备,家用电器,电话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及设备,电子元件,电子器

件,广播电视配套设备,卫星广播电视设备,电子仪器仪表,自动化仪表系统,电子乐器,电源

设备,机电设备,本集团公司成员厂生产所需的设备,原辅材料;服务:新能源技术、微电子技

术的开发,物业管理,汽车租赁,汽车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

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其他无

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