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债券代码: 185625.SH 债券简称: 22 云龙 01
债券代码: 137922.SH 债券简称: 22 云龙 03
债券代码: 138964.SH 债券简称: 23 云龙 02
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原审计机构情况
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职情况: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发集团”、“公司”或“本公司”)原审计机构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
二、变更情况
(一)审计机构变更原因及变更履行程序
鉴于原审计机构服务期限已满,且 2023 年株洲国投集团财务审计服务机构公开招投标,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未入围,因此公司决定重新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次审计机构选聘已履行
公开招投标程序,根据选聘结果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机构,变更程序合法合规。
(二)新任审计机构基本信息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乔久华、李尊农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B座 20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资产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执业资格:持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0014686),并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备
案,具有合法、有效的证券业务审计资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法律法规等规章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最近一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受到行政处罚,未涉及暂停或禁止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审
计资格未受影响,不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行政许可业务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审计机构聘用合同已由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签署,约定的主要职责为:对云发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
(四)工作交接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变更前后的审计机构已完成审计相关工作移交办理事宜。
三、相关决策情况和影响分析
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变更前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变化,预计不会对本公司正常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以下无正文)
2024 4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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