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08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明珠大道榆能大厦)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签署日期:2022 年 4 月 8 日
发行人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15号文批复注册,注册规模20亿元。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发行为本次债券项下第二期债券,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债券简称为“22 榆能 02”,债券代码为“185602.SH”
2、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2021年度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1] 3200M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在存续期内保持不变,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计息,不计复利。
7、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30%-4.30%(含上下限)。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22年4月11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2年4月12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进行。网下申购采取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
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9、本期债券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行为无效。专业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申购利率上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申购办法、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3、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债券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5、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时间或取消发行。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榆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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