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9
声 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所涉及的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融资租赁、资产管理、基金管理、互联网金融等业务均受到各项国家、省级及地方法律、法规、规则、政策及措施的约束。该等法律、法规、规则、政策及措施由不同的中央政府部委和部门、省级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并可能由公司经营所在各省内各个地方机构执行。鉴于该等法律、法规、规则、政策及措施未来可能的变化,倘若公司未能及时进行调整,或未能完全符合适用法律、规则、法规、政策及措施,则会对公司的业务活动及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
(二)发行人主要从事金融业务,金融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自有资金无法完全满足发行人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需要通过持续的外部融资来满足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出资、股东拆借和外
部融资。2018-2020 年末及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的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 73.84%、71.65%、60.94%和 61.84%,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呈现下降趋势。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未来发行人将通过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有所提高,将会增加发行人的长期偿债风险。
(三)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853.27万元、43,800.85 万元、172,027.16 万元和 169,504.24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由于发行人主要从事金融业务,业务发展受到金融市场大环境的影响,经营性现金流受此影响,存在波动较大的特点。近年来,发行人不断拓宽外部融资渠道以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求。未来若公司的筹资活动受到不利影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若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大幅波动,可能对发行人有息债务的偿付产生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小额贷款业务和委托贷款及资金周转业务,随着近两年我国宏观经济的增速下滑,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凸显。虽然发行人在多方面加强业务风险管控,严格贷款准入和贷后管理,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小额贷款业务逾期贷款共 1 笔,涉及金额 286.99 万元,逾期贷款占小额贷款余额比例为 0.65%;委托贷款及资金周转业务累计逾期 11 笔,涉及金额共计100,772.53 万元。但是如果发行人的企业客户违约数量增加或出现其他大额违约客户,将有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从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一级子公司共有 13 家,其
中 3 家子公司为发行人受控股股东城投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尽管发行人已与上述委托人签署《内部股权委托管理协议》,但若未来该等控制安排发生改变,发行人将面临失去部分子公司控制权的风险。
(六)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与关联方间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合计 61,732.81
万元,与关联方间的其他应付款金额合计 2,437,664.18 万元,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往来款金额较大。发行人对于关联方应收款项主要为往来款;关联方应付款项主要为应付股东借款。若未来其他应收款无法回款,将对发行人的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
(七)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43,273.8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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