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4
债券代码: 175000.SH 债券简称: 20光证 Y1
债券代码: 188104.SH 债券简称: 21光证 Y1
债券代码: 185407.SH 债券简称: 22光证 Y1
债券代码: 185445.SH 债券简称: 22光证 Y2
债券代码: 185600.SH 债券简称: 22光证 Y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8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永续次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 年永续次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发行人”、“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重大事项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 光证 Y1”、“21 光证 Y1”、“22 光证 Y1”、
“22 光证 Y2”、“22 光证 Y3”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2025 年 6 月 25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根据《公司章程(修订稿)》第一百五十条,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待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后,公司将不再设立监事会,监事不再任职,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治理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监事会风险与财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发行人不再设立监事会属于发行人正常的公司治理调整,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中信证券作为“20 光证 Y1”、
“21 光证 Y1”、“22 光证 Y1”、“22 光证 Y2”、“22 光证 Y3”的债券受托管理
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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