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1
债券代码:185597.SH 债券简称:22 外高 0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票面利率调整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票面利率:3.19%
调整后适用的票面利率:1.80%
调整后的起息日:2025 年 3 月 25 日
根据《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决定在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
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下调 139 个基点,即 2025 年 3 月 25 日至 2027
年 3 月 24 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1.8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为保证调整票面利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2 外高 01
3、债券代码:185597.SH
4、发行人: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9 亿元
6、债券期限: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票面
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确定,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3.19%。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至 2027 年 3 月 24 日,若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行权年度末,
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销的,则该部分债券的计息期
限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
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3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在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行权年度末,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销的,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注销部分债券的兑付日。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22 年 3 月 25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票面利率为 3.19%。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
发行人选择下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 1.80%,
并在存续期的第 4 年至第 5 年(2025 年 3 月 25 日至 2027 年 3
月 24 日)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核查情况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
根据《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公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拟向下调整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利率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公允
本期债券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与同地区同行业同资信主体一级市场新发利率或者二级市场收益率相比,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违背诚信原则的情况,合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受托管理人核查情况
受托管理人对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及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是否公允进行了核查,确认本期债券利率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且定价公允合理,受托管理人对本期债券利率调整事项核查无异议。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 999 号森兰国际大厦 B 栋 10
层
联系人:解赟
联系电话:021-51980832
2、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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