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18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受证券市场持续波动及相关监管政
策变化等因素,公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存在较大波动。在目前全球经济形势不明朗及疫情影响下,国内证券市场近年来震荡调整的局势仍有可能持续,这将直接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加剧公司盈利能力的波动。
(二)2018-2020 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 1,423.34 万元、
6,107.03 万元及 507.07 万元。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20 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 2019 年度减少
5,599.96 万元,降幅 91.70%,2021 年 1-9 月,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
8,565.40 万元。2020 年以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大幅波动主要系公司持仓股票、基金及债券公允价值因市场行情波动下降或债券违约等因素导致。证券市场未来前景存在波动性,可能会对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波动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在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
(三)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市场竞争力和合规管理水平,将证券公司分为 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 5 大类 11个级别,A、B、C 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D类、E 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
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证券公司在行政许可、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
分类结果将作为证券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发行上市等事项的审慎性条件,并作为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同时,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将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确定不同级别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具体比例,从而影响证券公司的经营成本。因此,分类监管评价结果对证券公司的业务开展有着较为重要的影响。
2018 年公司的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为 B 类 BBB 级,2019 年公司的分类监管
评价结果为 B 类 BBB 级,2020 年公司的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为 B 类 BB 级,
2021 年公司的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为 C 类 CCC 级。未来公司的分类监管评级若
进一步出现下滑,将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经营收入及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四)2021 年 5 月 7 日,陕西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1]11 号)》对公司廉洁从业内部控制、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业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收入递延支付制度执行不规范,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金融工具估值不合理等问题责令公司改正,并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各层级人员合规意识,按照内部制度追究责任,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3 个月内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在完成整改并经陕西证监局验收前,不得新增资产管理业务。同时,陕西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丁奇文、李小振、胡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1]12 号)》,丁奇文、李小振、胡韧分别为中邮证券时任总经理兼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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