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18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引用的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受证券市场持续波动及相关监管政策
变化等因素,公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存在较大波动。在目前全球经济形势不明朗及疫情影响下,国内证券市场近年来震荡调整的局势仍有可能持续,这将直接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加剧公司盈利能力的波动。
(二)2018-2020 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 1,423.34 万元、6,107.03
万元及 507.07 万元。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2020 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 2019 年度减少 5,599.96 万元,
降幅 91.70%,2021 年 1-9 月,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 8,565.40 万元。2020 年
以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大幅波动主要系公司持仓股票、基金及债券公允价值因市场行情波动下降或债券违约等因素导致。证券市场未来前景存在波动性,可能会对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波动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在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
(三)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市场竞争力和合规管理水平,将证券公司分为 A(AAA、AA、A)、B(BBB、BB、B)、C(CCC、CC、C)、D、E 等 5
大类 11 个级别,A、B、C 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D 类、E 类
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
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证券公司在行政许可、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分类结果将作为证券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发行上市等事项的审慎
性条件,并作为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同时,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将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确定不同级别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具体比例,从而影响证券公司的经营成本。因此,分类监管评价结果对证券公司的业务开展有着较为重要的影响。
2018 年公司的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为 B 类 BBB 级,2019 年公司的分类监管
评价结果为 B 类 BBB 级,2020 年公司的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为 B 类 BB 级,2021
年公司的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为 C 类 CCC 级。未来公司的分类监管评级若进一步出现下滑,将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经营收入及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四)2021 年 5 月 7 日,陕西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1]11 号)》对公司廉洁从业内部控制、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业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收入递延支付制度执行不规范,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金融工具估值不合理等问题责令公司改正,并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各层级人员合规意识,按照内部制度追究责任,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3 个月内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在完成整改并经陕西证监局验收前,不得新增资产管理业务。同时,陕西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丁奇文、李小振、胡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1]12 号)》,丁奇文、李小振、胡韧分别为中邮证券时任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时任资产管理分公司总经理、资产管理分公司副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陕西证监局决定对丁奇文、李小振、胡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向陕西证监局报送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2021]11 号行政监管措施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中邮证券[2021]367 号)》。对于公司整改情况,陕西证监局于 2021 年 9 月对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上述事项目前尚未产生重大不良影响。如果有引起或产生其他处罚,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变动人数比例较大,主要系相关人员正常离退休、正常工作调整及股东推荐调整等所致;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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