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4
债券代码:178270.SH 债券简称:21银河F2
197138.SH 21银河F4
197243.SH 21银河F6
197386.SH 21银河F8
197663.SH 21银河F9
197664.SH 21银河10
197962.SH 21银河11
185291.SH 22银河C1
185287.SH 22银河C2
185587.SH 22银河C3
137624.SH 22银河C4
137625.SH 22银河C5
138821.SH 23银河C1
115240.SH 23银河C3
115241.SH 23银河C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市场传闻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1银河F2”、“21银河F4”、“21银河F6”、“21银河F8”、“21银河F9”、“21银河10”、“21银河11”、“22银河C1”、“22银河C2”、“22银河C3”、“22银河C4”、“22银河C5”、“23银河C1”、“23银河C3”和“23银河C4”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2023年11月13日披露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传闻简述
近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有市场传闻称公司将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合并重组。为避免对社会各界和投资者造成误导,现予以澄清说明。
(二)澄清声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得到任何来自于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上述传闻的书面或口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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