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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9 09:34:31 股吧网页版
185582: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9


债券代码:185582.SH 债券简称:22 宁德 01
债券代码:250683.SH 债券简称:23 宁国投
债券代码:115730.SH 债券简称:23宁德01
债券代码:243359.SH 债券简称:25宁德01
债券代码:243931.SH 债券简称:25宁德02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如有)以及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德国投、“发行人”、“公司”)2026 年 1 月 12 日披露的《宁德市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等资料,由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华福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福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进行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披露的《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以下简称“该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变更情况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名称变更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
营有限公司 营集团有限公司

为更好契合公司未来战略定位,彰显多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的综合实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与市场影响力。根据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公司名称由“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变更为“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截
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已于 2026 年 1 月 8 日
在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其他更名流程正在同步办理中。
二、影响分析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相关决议或协议的有效性。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事项不改变原签署的与公司发行债券相关的法律文件的效力,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公司将按原债券发行条款和条件继续履行信息披露、本息兑付等义务。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者风险。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023 年修订)》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本次名称变更预计不会对发行人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华福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华福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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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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