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2
债券代码:185582.SH 债券简称:22 宁德 01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22 宁德 01”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3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如有)以及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国投、“发行人”、“公司”)披露的《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等资料,由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华福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福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22 宁德 01”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进行报告如下: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22 年 4 月 11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2 宁德 01”,债
券代码为“185582.SH”),发行规模为 5 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二、本期债券回售行权情况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85582.SH
2、债券简称:22 宁德 01
3、回售登记期:2025 年 3 月 5 日至 2025 年 3 月 7 日(限交易日)。
4、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 10 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
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3 月 5 日至 2025 年 3 月 7 日(限
交易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撤销业务。
8、回售资金兑付日:2025 年 4 月 11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9、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情况
根据《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即
2025 年 4 月 11 日至 2027 年 4 月 10 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2.29%。本期债券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投资者回售情况
根据《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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