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16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
增信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不评级
信用评级机构: -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全称: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 宁德 01”。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具的《关于同意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34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元。
(四)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不设置
超额配售。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票面利率调
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回售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回售选择权)”。
(2)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 3 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赎回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赎回选择权)”。
(3)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
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八)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十)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一)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3 月 22 日。
(十二)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十三)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
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十四)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3 月 22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
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间每年的 3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
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间每年的 3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五)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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