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15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 1 号)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签署日期:2022年3月11日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山西焦煤”)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 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 〔2022〕139 号)。
2、本次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本次债
券分期发行,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批文下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发
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
价格为 100 元/张。
3、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 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发行前,
发行人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为 11,130,505.01
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93,244.55 万元、149,669.64 万元及 110,358.38 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17,757.52 万元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本期债券面
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的结 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6、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发行人递延支付利 息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利率跳升机制等特殊发行条款。
7、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网下专业投
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
承 销 商 将 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 ( T-1 日 )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9、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10、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
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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