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8-30 20:12:10 股吧网页版
185575:如皋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附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30


如皋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 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注册地、 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如皋市城市 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如皋 市民生 住房开发有
限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7 日 成立的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其中,如
皋市房地 产管理处出资 11,400.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95.00%;如皋市第一 拆迁服 务中心出资
6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0%。

2015年 9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0,000.00 万元,其中,如皋市房地产管理处出资19,4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7.00% ;如皋市 第一拆迁服务中心 出资 600.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3.00%。
同年,因政府机构变 化,“如 皋市房地产管理处”名称变更为“ 如皋市房产管理 处”,故股东“如皋市房
地产管理处”变更为“如皋市房产管理处”。

2015 年 12 月,公司注册资 本变更为 35,000.00 万元,其中,如皋市房产管理 处出资 19,4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5.43% ;如皋市 第一拆迁服务中心 出资 600.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1.71%;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出资 15,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2.86%。

2019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更名为如皋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19 年 12 月 18 日,经董事会决议,如皋市财政局批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465,000.00 万
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 500,000.00 万元。公司股东 变更为如皋市人民政府(授权如皋市财政
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及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13 日,公司负责人变更,由于建军变更为曹金林;同时,公司经 营范围变更。
2021 年 10 月 20 日 ,公司投资人变更,由如皋市 人民政府(授 权如皋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
和国开发展 基金有限公司,变更为如 皋市人民政府( 授权如 皋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办公室履行
出资人职责)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权构成情况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如皋市人民政府(授 权

如皋市政府国有资产 监 4,850,000,000.00 3,477,046,310.97 97.00
督管理办公室履行出 资
人职责)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3.00

合计 5,000,000,000.00 3,627,046,310.97 100.00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为:曹 金林;注册 地址为 :如皋市如 城街道 宁海路 2 号。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91320682572563351M。经营 期限:20 11 年 4 月 7 日 至 2061 年 4 月 6 日。

(二)企业的业 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 项目: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融资 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 用;园林绿化工 程施工;停车场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水污染治理;智能水务 系统开发;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市政设施 管理;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 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 发经营;会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