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2
如皋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宁海路2号)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1.5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3.50 亿元
增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增信
发行人 如皋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主体信用评级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债券信用评级 AA+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
401)
签署日: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82,909.29 万元、-30,788.85 万元、-57,945.15 万元和-297,799.33 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未来不能排除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继续为负的可能,将会对发行人业务稳定运营及扩张产生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2019 年 12 月 9 日,根据如皋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同意如皋市国有置业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和高新区国有企业涉及相关国有股权整合重组及新设公司事项的批复》(皋政复〔2019〕112 号),对如皋市国有股权进行整合重组。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批复的股权划转事项已完成股东变更手续及工商登记。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发行人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职能定位重要性更加凸显,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三)对外担保规模较大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 592,837.6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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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