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2
如皋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注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1.5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3.50 亿元
增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增信
发行人 如皋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主体信用评级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债券信用评级 AA+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如皋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如皋城发”)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1.5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20号文”注册。
2、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如皋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三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50 亿元(含 3.50亿元)。
3、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4、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5、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为 29,186.38 万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算术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三)项“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规定、符合上交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的通知》中进行竞价交易的标准。
6、本期债券不提供担保,亦没有采取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
7、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30%-4.50%。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
网下专业投资者询价,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T-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确定利率区间后,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11、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12、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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