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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27 16:15:06 股吧网页版
18556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27


债券简称:22 格地 02 债券代码:185567.SH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
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二)》(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格力地产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关于对格力地产
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4〕4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当事人:

鲁君四,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3 号)查明的事实及公司相关公告,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地产或公司)在 2018年至 2021 年存货减值测试中,存在对子公司上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海德壹号”、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司“公园海德”两个地产项目可售面积、可比售价选取错误,对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地产项目 P19地块可比售价选取错误、未对可比售价进行修正等问题,高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格力地产在 2018 至 2021 年度累计少提存货减值导致多计净利润
626,386,989.85 元。其中,2018 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 441,920,402.48 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 86.21%;2019 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 3,038,056.57 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0.58%;2020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162,567,224.17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29.10%;2021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18,861,306.63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 4.10%。同时,2022 年度,格力地产多提存货减值并少计利润626,386,989.85 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绝对值的 23.34%。上述事项导致格力地产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21 格地 02”“22 格地 02”“23 格地 01”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
书等文件存在错报。

2023 年 7 月 18 日,格力地产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
纠正违法行为,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 2018 至 2021 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对 2018
至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是信息披露的重要文件,是投资者高度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债券价格产生影响,但公司未准确计量存货、资产减值等多项会计科目,导致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多期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损害了投资者知情权。上述行为违反了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第一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5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
第 2.1.4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债
券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6 条、第 3.1.1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债券挂牌规则(2022 年修订)》)
第 1.6 条。2023 年 11 月,就上述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
已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作出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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