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6
债券简称:22 格地 02 债券代码:185567.SH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负责人
被上交所通报批评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二)》(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以及《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格力地产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负责人被上交所通报批评事项
(一)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告的《关于对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及有关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有
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编号:【2023】164 号),根据中国证监会
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 号、21 号、22 号)查明的事实
及公司相关公告,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对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及时任董事、总裁林强,时任财务总监苏锡雄予以通报批评。上述纪律处分,
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同时要求公司在收到纪律
处分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二)通报批评具体原因及内容
格力地产在 2018 年至 2021 年存货减值测试中,存在对子公司上海海控保联
置业有限公司“海德壹号”、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司“公园海德”两个地产项目可售面积、可比售价选取错误,对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地产项目 P19 地块可比售价选取错误、未对可比售价进行修正等问题,高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格力地产在 2018 年至 2021 年度累计少提存货减值导致多计净利润
626,386,989.85 元。其中,2018 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 441,920,402.48 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 86.21%;2019 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 3,038,056.57 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0.58%;2020 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162,567,224.17 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29.10%;2021 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18,861,306.63 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绝对值的 4.10%。同时,2022 年度,格力地产多提存货减值并少计利润 626,386,989.85 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绝对值的 23.34%。上述事项导致格力
地产 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年度报告,“21 格地 02”“22 格地 02”“23 格地 01”债券发行公告、募
集说明书等文件,银行间债券市场 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 年 7 月 18 日,格力地产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纠
正违法行为,采用追溯重述补提 2018 至 2021 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对 2018 至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是信息披露的重要文件,是投资者高度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债券价格产生影响,但公司未准确计量存货、资产减值等多项会计科目,导致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多期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损害了投资者知情权。上述行为违反了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第一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5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