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9
债券简称:22 格地 02 债券代码:185567.SH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及
披露 2023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七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二)》(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以及《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格力地产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披露《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
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格力地产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17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格力地产立案。
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立案调查期间,格力地产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披露 2023 年半年度业绩预
告
(一) 2022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556.00 万元到-23,467.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 29,146.82 万元到 33,057.82 万元,同比减少 303.90%到 344.68%,且出现亏损。
公司预计 2023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133.00 万元到-22,96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 28,722.83 万元到 32,549.83 万元,同比减少 299.51%到 339.42%。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90.8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589.83 万元。
2、每股收益:0.05 元。
(三)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本次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结转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同时,公司对出现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的初步测算,目前公司未发现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海通证券作为“22 格地 02”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相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及披露 2023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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