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0
债券代码:185559.SH 债券简称:22 财证 0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内部监督机构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25 年 3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22 财证 02”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全称: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全称: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债券简称:22 财证 02。
发行规模:22 财证 02 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
债券期限:22 财证 02 债券期限为 3 年。
债券利率:22 财证 02 债券利率为 3.38%。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3 月 24 日。
付息日期:22 财证 02 付息日期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3 月 24 日。
本金兑付日期:22 财证 02 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3 月 24 日。
债券担保情况:无。
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发行人的主体评级为 AAA,债项评级为 AA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一)原监事会成员情况
公司原设监事会,为公司内部监督机构,成员 3 名,为监事会主席李武松先生、监事陈元先生、监事牟蔚女士。
(二)调整原因和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公司调整内部监督机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规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并同步对《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因任期届满且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李武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陈元先生和牟蔚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三)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为调整后的公司内部监督机构,成员 3 名,为
刘桂良女士(召集人)、周浪波先生、李武松先生,其中刘桂良女士、周浪波先生为独立董事,均从事会计相关工作 5 年以上,李武松先生为职工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保持一致。上述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决策情况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 202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内
部监督机构并修订<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调整内部监督机构事项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目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等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机构决策有效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调整后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国信证券作为“22 财证 02”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国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及“22财证 02”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22 财证 02”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22 财证 02”之《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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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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